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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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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0年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
發佈日期
2021-04-19
截止日期
2021-06-30
發布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最新消息
內  容


一、 舉辦宗旨:
弘揚倫理道德、端正社會風氣;鼓勵國人發揚互助美德,長期行善,共建溫馨祥和社會。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議會、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

協辦單位:
新北市內各區公所、各民眾服務社、中華久久長長聯合促進會暨各民間社團

主辦單位:
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
會址:新北市汐止區中正路76號18樓之3
通訊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42號
本會網址:http://www.gpgd.org.tw/

三、 推薦資格:
凡位於新北市行政區內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各級學校及正式立案人民團體,均得依據本辦法擇優推薦符合資格者。

四、 選拔對象:
分為社會組及學校組,凡設籍、現居學或任職新北市行政區內,品德端正,無不良紀錄,長期行善(所行善事是利他而非利己;係自願性質,而非工作責任及工作範圍內應為之事);有具體優良事蹟,能夠發揚傳統美德、樹立典範,足資接受新北市表揚者。

五、 遴選標準:
(一) 愛國愛鄉、犧牲奉獻:
對團結全民意志、建立祥和社會有具體事實者。
(二) 見義勇為、捨己救人:
對維護社會正義、發揚互助德行有示範作用者。
(三) 孝親尊長、慈幼睦鄰:
對弘揚倫理道德、推動文化建設有顯著事蹟者。
(四) 熱心公益、樂善好施:
對支援基層建設、造福地方民眾有重大貢獻者。
(五) 守法守紀、勤勞節儉:
對實踐社會革新、端正社會風氣有優異表現者。
(六) 盡忠職守、便民利民:
對革新政治風氣、發揚服務美德有啟導作用者。

六、 推薦程序:
由本會函請新北市行政區內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各級學校及立案人民團體,協助辦理推薦相關事宜,請各推薦單位先行查核推薦資料是否完備屬實,彙整核章後推薦至本會。

七、 推薦期限:
各機關、團體、學校所推薦之好人好事代表,請依推薦程序於六月三十日前將資料正副本各一份及電子檔寄送至本會進行評選。

八、 評選及表揚:
分為社會組及學校組,由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遴聘各相關單位業務主管及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依表揚重點就被推薦人之具體事蹟進行初審、複審及決審,並擇優表揚。

九、 注意事項:
(一) 推薦時請深入基層,力求普及廣泛推薦,發掘真正長期行善事蹟優良之好人好事代表。
(二) 請各推薦單位對受推薦人應先作素行調查,受推薦人如有不良紀錄者,請勿推薦;並請注意受推薦人之鄰里風評及道德形象,足以為社會之表率。
(三) 曾接受全國表揚大會表揚者,請勿再推薦,借用他人事蹟,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推薦資格。
(四) 推薦單位請將受推薦人之原始證件(推薦表、受推薦人自傳、佐證資料、具結書等正副本各一份,身份證影本、彩色半身近照三張、生活照二張,暨資料電子檔案、文字word檔案)彙整後於推薦期限內寄送至本會(電子檔請傳送至本會電子信箱),受推薦人表件不全或未簽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者恕不受理。
聯絡人
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
聯絡單位
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
聯絡電話
(02)2303-0064
傳真號碼
(02)2332-6376
電子信箱
相關附件
  • 附件1-110年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實施辦法.pdf
    • PDF
  • 附件2-新北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函.pdf
    • PDF
  • 附件3-110年新北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推薦表及自傳.odt
    • ODT
  • 附件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odt
    • ODT
  • 瀏覽人次:143 人
  • 更新日期: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