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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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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宣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啟用板橋區等4行政區設置科技設備輔助交通執法(計6處)及台64線、台65線設置區間測速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超速之期前宣導事宜
發佈日期
2024-12-10
截止日期
2025-12-31
發布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最新消息
內  容


一、為促進路口安全並提高行車流暢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訂於114年1月15日啟用6處科技執法設備輔助交通執法,建置地點及取締違規項目如下:
(一)板橋區台64線東向21.42k處,偵測跨越雙白線。
(二)淡水區新市一路3段156巷口北側人行道附近,偵測車輛行駛人行道。
(三)淡水區新市一路3段156巷口南側人行道附近,偵測車輛行駛人行道。
(四)淡水區關渡橋(往淡水台北方向),新增跨越雙黃線項目。
(五)八里區商港一路與商港路(往八里),偵測禁行大貨車。
(六)新店區中興路2段(左轉上國道3號),新增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項目。
 
二、為提升行車安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訂於114年1月15日啟用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設備進行速度管理,建置地點及速限規範如下:
(一)參據亞太地區近期研究顯示,管控行車速度有助於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亡情况,且平均車速每下降1%,車禍致死率和致傷率將分别降低4%和3.5%。
(二)為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規劃將近年來易肇事的台64線東向21.4K主線至23.2K(速限70公里)及台65線北向7.9K主線至4.5K(速限80公里)兩處路段納入區間測速執法範圍,提醒用路人行經該等路段時應按規定速限行駛,勿貪快、勿違規,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三、上述科技執法設備及區間測速將於114年1月15日啟用執法。

四、如有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通知單後續裁罰疑義,可逕洽應到案處所查詢。

五、如對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認有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及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2等規定,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 更新日期: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