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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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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專區

廢棄物堆置禁止法令宣導
發佈日期
2025-12-04
發布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公寓大廈專區
詳細內容


一、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規定如下:

(一)本條例第16條第2項(略以):「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二)本條例第16條第5項:「住戶違反前4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二、有關公寓大廈宣傳海報相關資料,可逕行自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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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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