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公有頭前平面停車場、區政機械式立體停車場112年度汽車月票停車抽籤作業辦法,請下載相關附件。
一、依據:
為有效控管停車流量,保障民眾有公平使用公有停車場之權益,依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月票停車應申請登記,若登記數量超過本停車場月租(票)發售數量,則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抽籤過程錄音錄影,以維民眾權利。
本辦法所稱之月票,係提供持票人以月為期,於期間內就本停車場,以不限次數及不特定車位,停放單一特定車輛之憑據。月票車輛應與臨停車輛依序入場,先到先停,月票車無優先使用權,本場不保留月票車位,亦不提供固定車位。
二、汽車月票數量、收費標準及訂約繳費程序:
(一)汽車格位數:
1.停車場總格位數:頭前平面停車場50格、區政機械式立體停車場38格。
2.停車場提供汽車月票數量為:頭前35台、區政26台
3.區政停車場車輛高度限155公分以下之小型車。
4.本停車場月租停車均為非固定格位。
(二)汽車月租標準:
1.車位月票形式:一般月租:新臺幣3,000元/月(區政採月繳,每月繳納一次、頭前採季繳,每三個月繳納一次)。
2.身心障礙者優惠月票:新臺幣1,500元/月。
註:辦理身心障礙者月票不受名額限制,但均須檢附本人之: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執照
(4)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
(三)訂約保證金:
簽約時除繳納停車費外,另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
三、申請資格:領有行車執照均可辦理,每車輛限登記申購1張月票。
四、受理抽籤登記辦法:
(一)登記地點:頭前停車場:新莊區頭前路與福前街口 頭前停車場管理室。
區政停車場: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區政大樓正後方停車場管理室。
(二)請攜帶行車執照、駕駛執照至各停車場管理室辦理登記。
(三)車位類型需登記正確,中籤後發現所登記之車輛類型錯誤者,將無法停放,並取消其中籤資格。
注意:停車位使用權限登記之本人及其所登記之車輛承租,不得私自轉讓予第三人,倘轉讓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五、登記名單公告:
申請人資格登錄完成,將於本停車場管理室門口張貼符合抽籤資格名單。
六、抽籤時程:
倘符合抽籤登記之申請人逾本場汽車月租格位數,將於111年6月16日下午2時整,於新莊區政停車場管理室辦理公開抽籤程序,抽籤時歡迎登記人到現場參觀,但概由本公司代為抽籤,並於現場張貼抽籤結果。
正取、備取名單將依序於完成抽籤後,於本停車場管理室張貼公告。
七、預計繳費時程:
(一)中籤申請人:
1.自111年6月17日開始至111年6月24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前至各停車場繳納停車費用,並依主管機關規定填寫停車場定型化契約,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2.繳費時應檢具本人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駕駛執照)等證件供查核,身心障礙者優惠月租須檢附: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執照
(4)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
,查核無誤者始得辦理繳費及簽約事宜。
(二)停車位使用權限以申請人及抽籤時登記之車號停放,如期間內有更換車輛者,請出具相關文件(例如:報廢車證明文件)向本停車場管理室辦理更換。
(三)承租權限本人及原登記車輛辦理登記承租,不得私自轉讓予他人,倘轉讓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八、備取遞補方式:
(一)備取候補者將依序辦理月票遞補事宜。
(二)後續遞補作業:
後續遞補如未額滿,或有月票中途解約情形,將於現場公告更新遞補名單,並以現場張貼公告及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遞補者辦理登記繳費作業。
遞補者應於通知期間(或與經營業者另行約定繳納時間)前完成遞補繳費作業,逾期未繳費視同棄權,依序候補至額滿為止。
九、注意事項:
(一)本停車場112年度月租車承租人,其可租用車位之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到期必須重新抽籤。
(二)月票汽車僅供中籤並完成承租登記繳費手續之承租人限登記車輛停放,禁止一卡兩用或轉讓他人使用情形,違者取消年度月租資格。
(三)若月租使用者確有因車輛毀壞、報廢、或其他情事須更換汽車月租車輛者,請本人親自出示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本停車場將依實際情況配合使用者辦理。
(四)有關停車位管理使用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依停車場租用契約書相關規定辦理。
(五)不得冒用或借用他人證件資料辦理登記,倘經查獲屬實,一律取消資格。
十、作業期程:
(一)登記期間: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6月10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辦理登記。
(二)登記名單公告:111年6月13日。
(三)抽籤日期:111年6月16下午14時整
(四)抽籤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區政大樓正後方停車場管理室辦理。(頭前及市政停車場均在此統一辦理)。
(五)抽籤結果公告:111年6月16日(正取及備取名單)。
(六)正取繳費期間:中籤人應於111年6月17日上午8時起至111年6月24日下午17時止,分別至各停車場管理辦理簽約手續,並繳納第一期月租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七)備取遞補公告:111年6月25日。
(八)備取繳費期限:依備取順序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後7天內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九)本次月票有效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十)第二期以後租金繳費繳納方式:
1.區政停車場:自112年1月24日開始至當月月底最後一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至管理室繳納下個月(2月)之月租費。往後每月繳費方式餘此類推。
2.區政停車場:自112年3月24日開始至當月月底最後一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至管理室繳納下一期(4、5、6月)之月租費。往後每期繳費方式餘此類推。
十一、執行單位:好停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詢問電話 區政停車場 (02) 2990-0720
頭前停車場 0937-039-632 葉先生
一、依據:
為有效控管停車流量,保障民眾有公平使用公有停車場之權益,依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月票停車應申請登記,若登記數量超過本停車場月租(票)發售數量,則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抽籤過程錄音錄影,以維民眾權利。
本辦法所稱之月票,係提供持票人以月為期,於期間內就本停車場,以不限次數及不特定車位,停放單一特定車輛之憑據。月票車輛應與臨停車輛依序入場,先到先停,月票車無優先使用權,本場不保留月票車位,亦不提供固定車位。
二、汽車月票數量、收費標準及訂約繳費程序:
(一)汽車格位數:
1.停車場總格位數:頭前平面停車場50格、區政機械式立體停車場38格。
2.停車場提供汽車月票數量為:頭前35台、區政26台
3.區政停車場車輛高度限155公分以下之小型車。
4.本停車場月租停車均為非固定格位。
(二)汽車月租標準:
1.車位月票形式:一般月租:新臺幣3,000元/月(區政採月繳,每月繳納一次、頭前採季繳,每三個月繳納一次)。
2.身心障礙者優惠月票:新臺幣1,500元/月。
註:辦理身心障礙者月票不受名額限制,但均須檢附本人之: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執照
(4)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
(三)訂約保證金:
簽約時除繳納停車費外,另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
三、申請資格:領有行車執照均可辦理,每車輛限登記申購1張月票。
四、受理抽籤登記辦法:
(一)登記地點:頭前停車場:新莊區頭前路與福前街口 頭前停車場管理室。
區政停車場: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區政大樓正後方停車場管理室。
(二)請攜帶行車執照、駕駛執照至各停車場管理室辦理登記。
(三)車位類型需登記正確,中籤後發現所登記之車輛類型錯誤者,將無法停放,並取消其中籤資格。
注意:停車位使用權限登記之本人及其所登記之車輛承租,不得私自轉讓予第三人,倘轉讓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五、登記名單公告:
申請人資格登錄完成,將於本停車場管理室門口張貼符合抽籤資格名單。
六、抽籤時程:
倘符合抽籤登記之申請人逾本場汽車月租格位數,將於111年6月16日下午2時整,於新莊區政停車場管理室辦理公開抽籤程序,抽籤時歡迎登記人到現場參觀,但概由本公司代為抽籤,並於現場張貼抽籤結果。
正取、備取名單將依序於完成抽籤後,於本停車場管理室張貼公告。
七、預計繳費時程:
(一)中籤申請人:
1.自111年6月17日開始至111年6月24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前至各停車場繳納停車費用,並依主管機關規定填寫停車場定型化契約,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2.繳費時應檢具本人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駕駛執照)等證件供查核,身心障礙者優惠月租須檢附: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執照
(4)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
,查核無誤者始得辦理繳費及簽約事宜。
(二)停車位使用權限以申請人及抽籤時登記之車號停放,如期間內有更換車輛者,請出具相關文件(例如:報廢車證明文件)向本停車場管理室辦理更換。
(三)承租權限本人及原登記車輛辦理登記承租,不得私自轉讓予他人,倘轉讓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資格。
八、備取遞補方式:
(一)備取候補者將依序辦理月票遞補事宜。
(二)後續遞補作業:
後續遞補如未額滿,或有月票中途解約情形,將於現場公告更新遞補名單,並以現場張貼公告及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遞補者辦理登記繳費作業。
遞補者應於通知期間(或與經營業者另行約定繳納時間)前完成遞補繳費作業,逾期未繳費視同棄權,依序候補至額滿為止。
九、注意事項:
(一)本停車場112年度月租車承租人,其可租用車位之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到期必須重新抽籤。
(二)月票汽車僅供中籤並完成承租登記繳費手續之承租人限登記車輛停放,禁止一卡兩用或轉讓他人使用情形,違者取消年度月租資格。
(三)若月租使用者確有因車輛毀壞、報廢、或其他情事須更換汽車月租車輛者,請本人親自出示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本停車場將依實際情況配合使用者辦理。
(四)有關停車位管理使用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依停車場租用契約書相關規定辦理。
(五)不得冒用或借用他人證件資料辦理登記,倘經查獲屬實,一律取消資格。
十、作業期程:
(一)登記期間: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6月10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辦理登記。
(二)登記名單公告:111年6月13日。
(三)抽籤日期:111年6月16下午14時整
(四)抽籤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區政大樓正後方停車場管理室辦理。(頭前及市政停車場均在此統一辦理)。
(五)抽籤結果公告:111年6月16日(正取及備取名單)。
(六)正取繳費期間:中籤人應於111年6月17日上午8時起至111年6月24日下午17時止,分別至各停車場管理辦理簽約手續,並繳納第一期月租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七)備取遞補公告:111年6月25日。
(八)備取繳費期限:依備取順序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後7天內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
(九)本次月票有效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十)第二期以後租金繳費繳納方式:
1.區政停車場:自112年1月24日開始至當月月底最後一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至管理室繳納下個月(2月)之月租費。往後每月繳費方式餘此類推。
2.區政停車場:自112年3月24日開始至當月月底最後一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至管理室繳納下一期(4、5、6月)之月租費。往後每期繳費方式餘此類推。
十一、執行單位:好停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詢問電話 區政停車場 (02) 2990-0720
頭前停車場 0937-039-632 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