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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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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如被繼承人死亡遺有不動產者,應儘速向轄區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
發佈日期
2026-03-31
截止日期
2026-06-30
發布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公告
內  容


11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業於4月1日開始公告3個月,如公告期滿且經列冊管理滿15年仍未申請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如需查詢列冊管理清冊,請至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網站瀏覽。
  • 更新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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