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
1.申請懸掛廠商應於14日前向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新北市宮燈旗管理系統:https://polebanner.ntpc.gov.tw/PLBMS/HomePage 或本所工務課提出申請。原申請廠商欲繼續懸掛者,請更換新的旗幟內容並重新提出申請。
2.懸掛期間以一期15日為原則,計費方式請參考相關附件。
3.相關附件。
辦理地點:
新莊區公所6樓工務課:(02)2992-9891 分機:6132、6115、6130
福營行政中心(新莊區四維路9號):(02)2208-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