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新北市政府110年度致贈對象
設籍新北市且至當年度重陽節當月年滿65歲以上,重陽節當月底(110年10月底)前設籍已滿1年;至重陽節當日(110年10月14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之長輩。
致贈原則
65 歲至79 歲之長輩:補助新臺幣1,500 元整。
80 歲至89 歲之長輩:補助新臺幣2,000 元整。
90 歲至99 歲之長輩:補助新臺幣5,000 元整。
100 歲以上之長輩: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
申請方式
致贈方式以長輩意願為原則,提供現金和匯款兩種方式發放,長輩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疫情嚴峻,為保障生命健康,請優先辦理匯款申請)
▶匯款發放:請於110年7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臨櫃繳交至新莊區公所社會課。
▶現金發放:致贈期間自110年10月2日至110年12月30日止,逾期不再發放。(各里定點致贈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若去年已申請本市重陽禮金為匯款入帳,今年則不必再提出申請,將同以匯款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