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自115年起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不再接受無稅籍或未保存登記建物之申請。
二、若居住於此類建物並領取114年度租金補貼之舊戶,同一地址得繼續受領補貼至115年補貼期間結束,鼓勵民眾於緩衝期間得經由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申請入住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等政策,另覓更適宜的居住環境。
三、基於無房屋稅籍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因尚難排除其公共安全之危險疑慮,自115年起不再接受此類房屋申請。
二、若居住於此類建物並領取114年度租金補貼之舊戶,同一地址得繼續受領補貼至115年補貼期間結束,鼓勵民眾於緩衝期間得經由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申請入住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等政策,另覓更適宜的居住環境。
三、基於無房屋稅籍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因尚難排除其公共安全之危險疑慮,自115年起不再接受此類房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