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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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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請犬隻飼主做好寵物晶片登記及絕育管理
發佈日期
2023-05-24
發布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最新消息
內  容


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2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並應植入晶片。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飼主應為寵物絕育。請飼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受罰。
聯絡人
(02)2959-6353 分機:257
聯絡單位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聯絡電話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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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