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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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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沿革

渡船/新莊市文史工作會提供
  新莊得名由來,即「新興的街莊」之意,因淡水河帶來的河港之利,是台灣北部開發最早的地區之一。在乾隆嘉慶年間,舟船熙攘、商賈聚集,曾盛極一時,擁有「千帆林立新莊港,市肆聚千家燈火」美譽 。為台北盆地之中心都市,土興人旺。嘉慶中葉以後,因淡水河河道淤積,失去航運之便,因此新莊的發展就停滯下來。沉寂下來的新莊,到光緒中葉,因新莊線鐵路完成,有了重振的跡象,不久旋因鐵路改道而平淡下來。 

  日據時期,新莊郡改隸台北州,轄新莊街、蘆洲庄、五股庄、林口庄,是當時之農業重鎮。又因臨近台北市,新莊的商業活動也跟著興盛起來。中日戰爭末期,日人為疏散台北市的重要機構,把工廠都移往鄰近鄉鎮,新莊的工業就在此時漸漸起飛,奠定了今日工商發達的繁榮基礎。 

  光復初期,民國卅五年,新莊鎮公所、鎮民代表會成立。民國卅九年,泰山、新莊分治,新莊鎮之行政地位確立、後因工商發達,外地人相繼湧入,人口急增。民國六十九年,新莊鎮升格改制為新莊市。改制後的新莊市,以縣轄市有限的資源,從事許多大型建設,逐漸跳脫了早期工業城市的刻板印象,躍升為一個工商繁榮、文化鼎盛、具高生活品質與社區意識的新興都會。
 
武聖廟
 
§ 行政區域年代變革 §
民國35年 設置台北縣新莊區新莊鎮,轄分16 里。 
民國39年 裁撤區署,新莊、泰山分治,各鄉鎮縣府直轄,新莊鎮獨立自治成為台北縣第28個鄉鎮,轄分14里211鄰。 
民國60年 調整為20里。 
民國66年 調整為28里。 
民國69年 升格為縣轄市-新莊市; 調整為37里。 
民國71年 調整為43里。 
民國76年 調整為51里。 
民國79年 調整為63里。 
民國82年 調整為71里。 
民國86年 再次獲市民代表會通過同意調整為84里,於87年8月1日實施。
民國99年 臺北縣改制升格為新北市,本市改為新莊區,於99年12月25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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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