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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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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災防課

何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下簡稱為軍事訓練)?
發佈日期
2020-12-16
發布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役政災防課
詳細內容


  1. 因應募兵制,配合兵役法及徵兵規則修正,凡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者,改徵服4個月之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2. 4個月軍事訓練之施訓內容,區分為5週入伍訓練及11週專長訓練,訓練期間各為16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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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