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
取得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核發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之原住民。 - 補助金額或額度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6萬元。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1萬元。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5千元。
-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之。
- 應繳證明文件
- 申請表,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參閱。(https://www.cip.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CD5423CA2AD5038C)
- 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
- 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1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 申請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1年內,檢具應繳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市府原民局申請,每人每一等級以一次為限,單一級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