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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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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

役男徵兵檢查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0-12-17
發佈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役男
詳細內容


  1. 役男徵兵檢查應攜帶證件:
    1. 徵兵檢查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正本。
    3. 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半身脫帽相片1張。
    4. 如患有疾病者,請攜帶相關診斷證明書(註明受傷或手術日期)、病歷、病理報告或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證明),供檢查醫師參考。
      (註:徵兵檢查當天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避免遺失。)
  2. 役男在外就學或就業無法返回接受體檢,申請代檢程序:
    役男寄居他縣(市)就業、就學,不能返回戶籍地受檢者,得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役男服務項下「役男跨縣市代辦體檢」點選,申請外縣市役男代辦體檢申請,並向戶籍地公所告知至外縣市代檢之時間及地點。
  3. 役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後,其體位等級區分如下:
    依『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其體位等級區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經判定常備役體位者應徵服常備兵役;判定替代役體位者,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徵服補充兵役(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應徵服替代役);判定免役體位者免服兵役;體位未定者,須於屆滿3個月或半年或1年(依體位區分標準各項次之規定),再通知複檢。
  4.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之役男,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免參加徵兵檢查:
    1. 申請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者。
    2. 應備證件
      1. 國民身分證正本。
      2. 1吋正面照片2張。
      3. 身心障礙證明或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核定補發通知書(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大樓申請)正本。
    3. 申請免參檢後,經審查若未符合對照表者,仍需安排徵兵檢查。
  5. 役男具備下列原因,應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延期徵兵檢查:應接受徵兵檢查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如期受檢時,應由役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於徵兵檢查前,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延期檢查:
    1. 患病不堪行動者。
    2. 參加升學考試,已獲錄取者。
    3. 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4. 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5. 已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出境,期限尚未屆滿者。
    6. 其他因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受檢者。
​​​役男或其家屬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適時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辦理申請延期徵兵檢查,並於事故原因消滅後,補辦徵兵處理手續。
 六、 查詢徵兵處理流程
新北市政府為便利役男查詢徵兵作業進度,建置「役政大亨ONLINE」,役男以身分證號碼或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介面查詢徵兵程序流程。
  • 瀏覽人次:1191 人
  • 更新日期: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