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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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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

役男申請短期出境須知
發佈日期
2023-10-04
發佈單位
新莊區公所
類  別
役男
詳細內容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換言之19歲到36歲尚未完成兵役義務的役男,出境需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申請核准出境。因此已屆19歲徵兵及齡尚未服役之役男,欲辦理短期觀光出境,請到內政部役政司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辦理,並列印核准通知單連同護照攜帶出境即可,《護照免到區公所加蓋出境核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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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3-10-04